会计论文会计从业人员诚信建设
会计论文是经济论文的一种,属于议论文的范畴。就议论文面言,存在多种形式,如报刊的社论、评论、短评,有关机构的各分析报告等,我们这里所指的是学术论文。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会计是一个大概念,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化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诸方面。
从会计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来看,会计既是经济管理必不可少的工具,同时它本身又是经济管理的组成部分。因此,任凭社会的经济管理活动,都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管理越要加强,会计就越重要。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从会计从业人员的角度来讲,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但主要有两个方面。
1.客观原因
客观原因是指会计从业人员在遵循会计制度规范的基础上提供会计信息时,由于对会计事项判断失误、工作经验不足和会计本身的不确定性,造成会计信息与经济活动本意之间的出入。这种原因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一般在有限范围内,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2.主观原因
主观原因是指会计活动中,会计从业人员主观故意或受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为单位追逐不当利益,事前经过周密安排而故意编造虚假会计信息,以达到蒙蔽股东、债权人、银行或政府部门(尤其是税务部门)的目的。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违背了会计准则,破坏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歪曲了财务报表的内容,其危害是非常严重的。相比较而言,它比会计从业人员客观原因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更严重,有时甚至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场灾害。如典型的琼民源事件、红光事件等。
二、会计从业人员诚信建设的必要性
对于会计从业人员主观原因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从业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编制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里不管会计从业人员是主观故意,还是受单位负责人的授意、指使。但是其行为均非以个人的直接利益为目的,因此我们有必要通过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作为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手段之一。即:以会计从业人员诚信建设为抓手,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诚信意识,增强诚信观念,建设诚信会计。
三、会计从业人员诚信建设的策略
1.把握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时机,强化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意识
按照《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制度的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因此,财政部门在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过程中,一方面,组织会计从业人员进行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业务知识的学习; 另一方面,要进行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通过职业道德渗透,增强诚信意识。阐明虚假会计信息的危害,而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从业人员的天职,是会计工作的生命。会计从业人员有责任、有义务杜绝编造虚假会计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2.增强单位领导法律意识,为会计从业人员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修订后的《会计法》进一步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同时也明确了会计机构中会计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从而按责任层次理顺了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关系,为认定各自的工作责任与法律责任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实践表明,会计信息虚假的产生,一般由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会计从业人员利用熟悉会计业务的专长,编造虚假会计信息。所以,我们必须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为契机,增强单位领导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并维护法律的尊严,从而为会计从业人员诚信建设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3.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为会计从业人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假冒伪劣商品和专业制假、贩假现象,其根本动因在于“利益驱使”。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必须加强社会综合治理,采取全民打假;在建立健全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和打击力度,使一切制假、贩假者无处藏身。否则,我们的会计从业人员也无法独善其身。这是我们进行会计从业人员诚信建设所必须的外部环境。
四、结语
会计从业人员是为企事业单位服务的,在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应该积极为企事业单位维护合法的利益。通过对会计制度、税收制度等法律制度选择性运用,会计从业人员为单位规避或减少支出,增加收入,维护单位的合法利益,这应该是法律所允许的。其应与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为单位谋取利益严格区分开来。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遵守税法条文及合乎税法意图的前提下,采取合法手段进行旨在减轻税负的谋划和对策。会计从业人员应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准确掌握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运用到会计工作中,这与会计从业人员诚信建设不相矛盾。